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考报名(我是一名普通二本院校的学生,想要在今年国考报考长沙市,我是湖南的户口)相关的问题,今天,好志愿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招考报名
报名: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7日至1991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可以放宽学历条件地方的职位,以及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学历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可以放宽学历条件地方的,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
(5)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不得弄虚作假,如在资格复审时发现所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律取消资格。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职位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在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过的人员,报考省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在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过的,报考市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
(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试用期满已转正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在职公务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7日至4月17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
)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分别由省市州人民法院、省市州人民检察院商招考单位进行,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0日,通过审查的考生于4月22日前完成缴费,完成缴费的考生于5月5日至7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18日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
3、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交纳考务费,每科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4月21、22日带上述凭证到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电教楼104房,咨询电话:0731-2218504)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其他事宜:
1、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检察业务(含侦查)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
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主要为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普通电脑或亚伟速录机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时看文章打字、听录音打字二部分,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测试成绩各占50%;要求电脑打字速度80字/分钟以上,亚伟速录120字/分钟以上,职业技能测试按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以下人员可予以加分。(1)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报考地区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3)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4)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31日);(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享受(1)、(2)项加分政策的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享受第(3)、(4)项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5月15日前填写《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并持相关证件到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三楼335房,咨询电话:0731-2217822)办理加分确认手续。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时间:2009年5月9日。考试地点在长沙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体检项目与标准:(1)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其中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考生,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2)司法警察的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同时须进行体能测试。
5、其他有关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法院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6、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2217822(政策咨询),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0731-2218504(考务组织)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2206469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4732639
长沙市:0731-5798282(法院),8628245(检察院)
株洲市:0733-8109169(法院),8108248(检察院)
湘潭市:0732-8553268(法院),8514613(检察院)
衡阳市:0734-8292218(法院),8850146(检察院)
邵阳市:0739-5269041(法院),5635042(检察院)
岳阳市:0730-8840623(法院),8887593(检察院)
常德市:0736-7761028(法院),7794263(检察院)
益阳市:0737-4380248(法院),6100713(检察院)
张家界市:0744-8283809(法院),8223957(检察院)
郴州市:0735-2178692(法院),2280037(检察院)
永州市:0746-6667534(法院),6370100(检察院)
娄底市:0738-8261404(法院),8315862(检察院)
怀化市:0745-2733183(法院),2714626(检察院)
湘西自治州:0743-8756379(法院),8531281(检察院)

我是一名普通二本院校的学生,想要在今年国考报考长沙市,我是湖南的户口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一般的话本科职位就可以的
湖南三支一扶报考条件2022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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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1日下午17:00,期间可在长沙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版块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条件包括: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
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 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含段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以上是湖南三支一扶报考条件2022报名时间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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