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介绍一下沈阳音乐学院!我想知道它都有什么专科?相关的问题,今天,好志愿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介绍一下沈阳音乐学院!我想知道它都有什么专科?
当然有高中部,文化课....我不是那个学校的,我咋知道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2010年普通本科(省外考场)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是一所具有70余年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艺术院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艺术院校之一。多年来,培养了大批享誉海内外的音乐舞蹈人才。
南校区是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校区之一,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大学城,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南校区承担着沈阳音乐学院衍生专业的教学任务,除音乐、舞蹈教育等传统专业外,还设有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商务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录音艺术、音乐疗法、合唱指挥、模特教育、化妆与人物造型、社会艺术教育与管理、舞台艺术、行进艺术教育、音乐传播、现代舞、舞台影像、戏剧影视服装设计等边缘、交叉专业。
南校区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备,设有校园电视台,主持人演播室和非线性视频编采室,全套数字化录音设备的数码录音棚,标准的体育馆、足球场、篮球场和融汇多种功能的教室、观摩厅以及总面积近7万平方米的五座教学楼,可容纳1200人的音乐剧场现已成为浑南新区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专业交叉、有机互动、良性循环,正在成为南校区的办学特色。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面向全国(含港、澳、台)招生,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专业、系别、学费、学制
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教学单位学费学制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文学系13000元/年4年表 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系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传媒系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与人物造型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14000元/年舞台艺术舞台艺术系戏剧影视服装设计舞台影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音乐制作系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合唱指挥系音乐学声乐教育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民族声乐教育系钢琴、手风琴(键钮式自由低音、键盘式自由低音)、单排键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艺术指导(钢琴伴奏)、数码钢琴教育键盘器乐教育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圆号、小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古典打击乐、电小提琴教育管弦器乐教育系二胡、板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古琴、马头琴、竹笛、笙、唢呐、管子、民族打击乐教育民族器乐教育系流行音乐演唱、键盘(爵士钢琴与合成器)、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打击乐教育流行音乐教育兼表演系基础音乐教育基础音乐教育系二胡、板胡、小号、长笛、萨克斯、双排键电子琴、古典吉他、民族声乐演唱、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庞龙音乐工作室专家班教学管理中心音乐疗法乐音与健康系社会艺术教育与管理社会艺术教育系行进艺术教育行进艺术教育系艺术商务与管理艺术商务与管理系音乐传播舞蹈学应用舞蹈教育应用舞蹈教育系现代舞表演模特表演、模特教育模特教育系舞蹈编导应用舞蹈创编应用舞蹈教育系现代舞创编 二、报名须知:
(1)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年龄不限;文理兼招;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考试费200元,每加报一个专业须增加100元。
(4)省外考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个别考点不能正常组织考试,则取消该考点,请考生到其他考场进行专业加试。 三、各考场报名时间、地点
(一)沈阳考场(报名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1、第一次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2日8: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在此时间段内,第二次考试的专业系部可同时报名;
第一次考试时间:2010年1月6日—8日;
2、第二次报名时间:2010年2月20日—28日8: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第二次考试时间:2010年3月4日—6日;
考试系部:艺术文学系、戏剧影视表演系、艺术传媒系、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系、流行音乐教育兼表演系、基础音乐教育系、专家班教学管理中心、应用舞蹈教育系、现代舞专业方向。
(二)杭州考场
1、报名时间: 2010年1月23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1月24-25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
4、考试系部:音乐制作系、艺术商务与管理系、合唱指挥系、乐音与健康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舞台艺术系、模特教育系、社会艺术教育系、艺术文学系、戏剧影视表演系、艺术传媒系、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双排键电子琴、单排键电子琴、数码钢琴专业方向除外)、民族器乐教育系(民族打击乐除外)、管弦器乐教育系(古典打击乐除外)、基础音乐教育系、应用舞蹈教育系、行进艺术教育系、音乐传播专业方向、舞台影像专业方向、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现代舞专业方向。
(三)武汉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6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1月27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叉湖小区常青五路)
4、考试系部:行进艺术教育系、戏剧影视表演系、艺术传媒系(文艺编导方向除外)、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双排键电子琴、单排键电子琴、数码钢琴专业方向除外)、民族器乐教育系(民族打击乐除外)、管弦器乐教育系(古典打击乐除外)、基础音乐教育系、应用舞蹈教育系、现代舞专业方向。
(四)成都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1 月29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1月30-31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4、考试系部:同武汉考场。
(五)合肥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30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1月31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4、考试系部:同武汉考场。
(六)深圳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 2月2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2月4-5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 号)
4、考试系部:同杭州考场。
(七)临汾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5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2月6-7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4、考试系部:艺术传媒系。
(八)福州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7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2月8-9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原福建司法学校)
4、考试系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舞台艺术系、舞台影像专业方向、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
(九)长春考场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1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2月22-23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4、考试系部:同杭州考场。
(十)南昌考场
1、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8日 2、考试时间: 2010年3月20-21日
3、报名及考试地点: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顺外路800号)
4、考试系部:同杭州考场。
四、考试内容
重要提示:1、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个人形象、口才、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时不允许提及个人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2、素描、色彩考试须自备四开画板、画具及便携画架,考生须通过色盲色弱检测,禁止携带手机、照像机及图片、画册等物品。
(一)艺术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专业面试:命题编讲戏剧故事,命题评论戏剧影视作品;
3、笔 试:歌词戏剧常识,作品创作赏析。
(二)戏剧影视表演系(考生不得化妆及佩带首饰)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命题进行);
3、朗诵(自备、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
4、演唱(唱法不限,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演唱);
5、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体操等,3分钟以内);
6、专业检喉。
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
考生可在演唱和形体舞蹈两项考试科目中任选一项作为主考科目,分值100分,未选科目与其它两科(表演、朗诵)成绩按合计100分计算。
1、综合面试;
2、演唱(唱法不限,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演唱);
3、形体舞蹈(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
4、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命题进行);
5、朗诵(自备、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
6、专业检喉。
(三)艺术传媒系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朗诵(自备、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3分钟以内);
4、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以内);
5、专业检喉。
文艺编导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笔试(文学艺术常识及命题作文);
3、朗诵(自备、体裁不限,2分钟以内);
4、即兴创作(命题编讲故事);
5、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任选其一,2分钟以内)。
(四)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化妆与人物造型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描(150分钟完成);
3、色彩(150分钟完成);
4、人物造型命题创作(按命题要求完成人物造型效果简图,水粉、水彩均可,30分钟完成)。
(五)舞台艺术系
舞台艺术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描(150分钟完成);
3、色彩(150分钟完成);
4、才艺表演:器乐演奏、模唱、节奏任选其一(器乐演奏:曲目一首;模唱:考生根据主考弹奏的四小节旋律进行模唱;节奏:考生看谱,以拍手或哼唱形式模拟四小节节奏);
5、灯光色彩识别(口试)。
(六)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描(150分钟完成);
3、色彩(150分钟完成);
4、服装设计创意能力测试(按命题要求手绘表现人物服装,技法不限,时间30分钟)。
(七)舞台影像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描(150分钟完成);
3、色彩(150分钟完成);
4、摄影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口试)。
(八)音乐制作系
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录音艺术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音乐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学);
3、歌曲创作;
4、听音笔试;
5、专业面试(主考命题问答及乐器演奏曲目一首)。
(九)合唱指挥系
合唱指挥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基本乐理笔试;
3、听音笔试;
4、钢琴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5、声乐演唱(歌曲一首,唱法不限);
6、视唱(一升一降以内2/4、3/4、4/4节拍的单声部视唱曲一首);
7、指挥图示模仿(对主考所演示的指挥图示进行模仿)。
(十)声乐教育系
声乐教育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自备声乐曲目两首,主考指定其中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如演唱外国作品,要求使用原文演唱);
3、听音笔试;
4、专业检喉。
(十一)民族声乐教育系
民族声乐教育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自备民族声乐曲目两首,主考指定其中一首;
3、听音笔试;
4、专业检喉。
(十二)键盘器乐教育系
钢琴、手风琴(键钮式自由低音、键盘式自由低音)、双排键电子琴、单排键电子琴、数码钢琴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自备曲目两首,主考指定其中一首;
3、听音笔试。
艺术指导(钢琴伴奏)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自备曲目两首,主考指定其中一首;
3、视奏;
4、听音笔试。
(十三)管弦器乐教育系
1、综合面试;
2、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3、听音笔试。
(十四)民族器乐教育系
1、综合面试;
2、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3、听音笔试。
(十五)流行音乐教育兼表演系
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专业考试:自备歌曲两首,主考指定其中一首(自备伴奏音乐,CD、MD、MP3、MP4伴奏形式均可);
3、形体表演:舞种不限,1分钟以内;
4、听音笔试;
5、专业检喉。
流行器乐演奏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专业考试:自备乐曲两首,主考指定其中一首(自备伴奏音乐,CD、MD、MP3、MP4伴奏形式均可);
3、听音笔试。
(十六)基础音乐教育系
基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钢琴或其它器乐演奏(自备曲目一首);
3、演唱(自备曲目一首,如演唱流行歌曲自备CD伴奏音乐);
4、听音笔试;
5、专业检喉。
(十七)艺术商务与管理系
艺术商务与管理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专业面试:
(1)专业知识问答(考查考生的专业敏感度等综合能力)(2)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等任选其一);
3、笔试:文化活动策划方案。
(十八)乐音与健康系
音乐疗法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专业面试:(1)主考问答(2)才艺展示(以演唱、演奏为主,演唱可自带伴奏);
3、专业笔试:生理和心理健康常识;
4、听音笔试。
(十九)社会艺术教育系
社会艺术教育与管理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专业面试:
(1)专业特长考核(音乐、舞蹈、美术任选其一);
a、音乐:演唱(自备曲目一首,如演唱流行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器乐演奏(自备曲目一首,报名时需提交考试乐器名称);
b、舞蹈:舞蹈片断(2分钟以内)、即兴表演(1分钟以内);
c、美术:素描(150分钟完成)、色彩(150分钟完成);
(2)专业知识口试(考查考生对社会艺术教育领域中相关现象、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能力)。
(二十)行进艺术教育系
行进艺术教育专业方向:
器乐演奏类:
1、综合面试;
2、自备曲目一首;
3、律动模仿;
4、听音笔试。
表演类:
1、综合面试;
2、自备舞蹈剧目或组合一段(自备伴奏音乐,3分钟以内);
3、才艺展示(形体类表演,3分钟以内);
4、律动模仿。
(二十一)音乐传播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口试:
(1)《我喜爱的一首音乐作品》(以“我喜爱的一首音乐作品”为题对考生自备的一首音乐作品进行基本分析和概括性评述,1分钟以内);
(2)音乐情境描述(根据现场播放的音乐片段即兴编讲故事,2分钟以内);
3、笔试:音乐作品的表述与分析(根据现场播放的音乐作品,结合个人直观感受,对其进行情节描述和概括,也可对音乐作品本体的旋律、和声及曲式进行分析,90分钟,800字左右);
4、才艺展示(声乐、器乐、朗诵任选其一,3分钟以内)。
(二十二)应用舞蹈教育系(考生需自备练功服装及音乐伴奏光盘)
应用舞蹈教育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质测试(以基本功能力测试与民族民间舞动作模仿为主);
3、舞蹈片段表演(可着演出服装展示);
4、即兴表演。
应用舞蹈创编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质测试(以基本功能力测试与舞蹈动作模仿为主);
3、舞蹈片段表演(可着演出服装展示);
4、命题舞蹈片段创作。
(二十三)模特教育系(考生需自备高跟鞋、泳装、才艺服装、伴奏音乐)
模特表演、模特教育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自然条件测评;
3、泳装面试;
4、模特表演;
5、才艺表演(1分钟以内)。
(二十四)现代舞表演、现代舞创编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质测试(以芭蕾基本功测试为主);
3、现代舞基本功测试;
4、自备舞蹈片段展示(体裁、风格不限,自备剧目伴奏音乐,3分钟以内) ;
5、命题舞蹈片段创作。
(二十五)专家班教学管理中心
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校园网《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2010年招生简章》
附: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听音笔试考试内容
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录音艺术、合唱指挥专业方向(两个升、降记号以内):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长度为八小节以内。
其他专业方向(一个升、降记号以内):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长度为八小节以内。
五、考试成绩查询办法及《专业合格证》发放标准
1、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不接受人工电话查询),查询时间详见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网站。
2、各专业方向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设及格线,过及格线后按本人专业课全部考试科目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我院按1:3.5左右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六、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规定时间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
七、录取
1、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英语不设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该专业规定标准。
3、报考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商务与管理、音乐传播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南校区且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份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各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排序,各专业方向优先录取2名。
4、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好志愿(https://www.haozhiyu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重庆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1.3万册,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拥有“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创新靶向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先后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历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重庆文理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学习,在美期间的收费标准按美方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我校与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如达到条件,第四年在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学习,在俄期间的学费收费标准按中方标准执行,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
3.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永川区、南川区和巫山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4.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
第八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院校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好志愿
第十二条 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若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批次(或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予以退档。
2.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比较相关科目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4.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海南省、重庆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艺术类: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当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四条 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英语(150分制)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除英语类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填报师范类专业。
3.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5.音乐学专业在山西省、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河北省招收器乐种类限定如下:西洋乐器(含小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双排键电子琴(电子管风琴)),民族乐器(含唢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古琴、中阮、大阮);山西省招收器乐种类限定如下:西洋乐器(含小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双排键),民族乐器(含唢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古琴、阮)。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费用标准与收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如果按学年制学费准备,大致可归纳为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3125-5175元/年·人,普通类3700-6875元/年·人,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人,体育类4000-8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学费28000元/年·人。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励、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s://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b.cq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兼传真),49891969
第二十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好志愿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好志愿。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志愿:
www.haozhiyuan.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